第2种观点: 法律分析: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。调解书经过双方当事人签收以后即发生法律效力,发生法律效力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认可了这份调解协议书,双方之间的争议已经通过调解书得到了解决。调解书中一般会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或者是义务,例如在伤害纠纷中约定的某一方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医药费,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,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。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、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。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、员署名,加盖人民印章,送达双方当事人。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第3种观点: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,属无名合同。根据《民法典》、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的规定,只要不是涉嫌故意隐瞒重大医疗过失行为、胁迫、乘人之危、显失公平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条款的行为,双方可以在自愿、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协议,它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,否则会被撤销或宣告无效。当事人起诉到前,已与医疗机构就医疗赔偿争议的解决达成过调解协议,按合同纠纷处理,不再按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审理。当事人坚持要求按医疗赔偿纠纷审理的,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。但调解协议无效或需要被撤销的除外。因此,医患双方应当遵守他们签订的合法合理的协议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人民《关于适用<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二百五十四条、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,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: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、支付令以及仲裁裁决书、公证债权文书。而其中的调解书是指由人民制作的生效调解书,而不包括交管部门的调解书。鉴于上述规定,若对方反悔起诉至人民,你可以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,由人民依法审判。一、调解后多长时间再开庭调解中没有达成意合,或者达成了调解协议(非调解书)对方反悔而提出申诉了,都会开庭的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: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,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,可以申请再审。经人民审查属实的,应当再审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九条规定:“调解达成协议,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。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、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。调解书由审判人员、员署名,加盖人民印章,送达双方当事人。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”调解成功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同意的过程,不能上诉,也不能再起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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